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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各级运营主体与用户就“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指https://www.hubeiyanglao.com/网站及“湖北康养小程序”,下同)使用具体事宜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所有用户,包含组织和个人。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在此特别提醒您(用户),在注册成为“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用户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确保您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服务。您的注册、登录、使用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决定单方更新(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增加或删减)本协议的版本内容,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您可在本页面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您继续使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将被视为接受上述变更。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您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形成的合同关系将终止。
一、账号注册
第一条 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在注册成为“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用户时,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已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注册及应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否则应不为注册或登录。
第二条 用户确认,进行用户注册并非出于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服务秩序的目的。
第三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应当使用实名制的手机号码绑定注册,请用户使用尚未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及未被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根据本协议封禁的手机号码注册“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账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
第四条 用户注册成功时即视为用户同意接收“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发送的与管理、运营相关的短消息。
第五条 鉴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的注册方式,用户同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使用用户提供的手机号码等信息用于注册。
第六条 在用户注册及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湖北养老服务平台需要搜集能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以便于运营主体可以在必要时联系用户,或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搜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地址、地理位置;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对这些信息的使用将受本协议之“用户隐私信息保护”条款的约束。用户应确保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 用户需要对自己在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如果由于用户的过失导致账号和密码脱离用户的控制,则由此导致的针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用户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用户明确的知晓并同意,在注册成为“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用户时,用户已知晓“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运营方为本级运营主体,由本级运营主体负责管理用户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中的一切事宜,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有关的任何纠纷由运营方负责处理,放弃向“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登记备案主体主张权利。
二、服务内容
第九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是面向不同用户群体,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养老在线办事、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养老助餐、养老政策、养老人才、养老志愿服务、电子合同服务等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以下称“服务”)。其中电子合同服务,用户可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中使用第三方的电子合同并以电子签名的形式进行合同签署等服务,在使用第三方的电子合同时,“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会把用户的基本信息数据提供给第三方平台。本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湖北智慧养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湖北智慧养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对其提供的服务随时予以变更,且提供的服务内容可能随时变更。
第十条 用户理解并接受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仅提供相关的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组织或个人使用的电脑、手机、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隐私信息保护
第十一条 用户在注册账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或提交一些必要的信息,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称“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填写的身份信息。如用户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则用户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受到限制。
第十二条 用户隐私信息是指涉及用户身份或隐私的信息,比如,用户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IP地址、用户聊天记录。非用户隐私信息是指用户对本服务的操作状态以及使用习惯等明确且客观反映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组织或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其他普通信息,以及用户同意公开的上述隐私信息。
第十三条 尊重用户隐私信息的私有性是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一贯原则制度,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用户隐私信息安全,防止在本服务中收集的用户隐私信息泄露、毁损或丢失。在发生前述情形或者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发现存在发生前述情形的可能时,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尽合理管理义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未经用户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隐私信息。但以下特定情形除外:
(一)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指示提供用户的隐私信息;
(二)由于用户将其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与密码,由此导致的任何用户信息的泄漏,或其他非因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原因导致的用户隐私信息的泄露;
(三)用户自行向第三方公开其隐私信息;
(四)用户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及合作单位之间就用户隐私信息的使用公开达成约定,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因此向合作单位公开用户隐私信息;
(五)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电脑病毒侵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用户隐私信息的泄露。
第十五条 用户同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可在以下事项中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
(一)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内部进行审计、数据分析和研究等,以改进“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服务和与用户之间的沟通;
(二)依本协议约定,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管理、审查用户信息及进行处理措施;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除上述事项外,用户信息保护参见平台《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用户信息和隐私保护协议》。
第十七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依赖用户提供的用户信息判断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指示披露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不会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未成年人的聊天记录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除本协议约定的例外情形外,未经监护人事先同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不会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十八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基于未成年人(客户)一方提供的信息判断用户是否为未成年,若因用户方刻意隐瞒、谎报等用户自身行为导致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判断失误,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用户确认,其地理位置信息为非用户隐私信息,用户成功注册“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视为确认授权“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提取、公开及使用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用户地理位置信息将作为用户公开资料之一,由“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向其他用户公开。
第二十条 为了改善“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技术和服务,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或可会自行收集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非用户隐私信息。
四、内容规范
第二十一条 本条所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账号或本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用户不得利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或本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如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五)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六)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九)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二)不遵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要求的;
(十三)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用户不得利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或本服务制作、上载、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一)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二)含有辱骂、恐吓、威胁内容的;
(三)含有骚扰、垃圾广告、恶意信息、诱骗信息的;
(四)涉及他人隐私、用户信息或资料的;
(五)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六)含有其他干扰本服务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五、使用规则
第二十四条 用户在本服务中或通过本服务所传送、发布的任何内容并不反映或代表,也不得被视为反映或代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观点、立场或政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户不得利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或本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一)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盗用他人头像或资料,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二)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四)利用技术手段批量建立虚假账号的;
(五)利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或本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正常运营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用户须对利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账号或本服务传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害性、准确性、有效性等全权负责,与用户所传播的信息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无关。如因此给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用户不得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或利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服务从事非法或其他损害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或第三方权益的活动,未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授权不得使用或伪造“湖北养老服务平台”题头信息等。
第二十八条 用户通过“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与商家进行预约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及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发布的其他关于交易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的全部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用户应遵守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发布的其他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
六、数据储存
第三十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不对用户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第三十一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第三十二条 本服务停止、终止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第三十三条 用户理解并同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仅是为用户提供信息获取的平台,用户必须为自己注册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用户应对“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及第三方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七、风险承担
第三十四条 如果用户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本服务,请立即向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举报或投诉,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依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用户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变更、暂停、终止或撤销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用户明确并同意其使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本人承担;因其使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本人承担,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七条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用户不时提供软件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八、知识产权声明
第三十八条 除本服务中涉及第三方服务的知识产权由相应第三方享有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投资建设主体及/或运营主体所有。
第三十九条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投资建设主体及/或运营主体所有。
第四十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在服务中所涉及的图形、文字或其组成,以及其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以下统称“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投资建设主体及/或运营主体所有。未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用户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标识”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上述及其他任何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或相关第三方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或相关第三方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九、授权使用
第四十二条 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平台的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您授权我们为实现产品与/或服务功能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使用。在收集您的信息后,我们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将无法识别主体。请您知悉,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使用已经去标识化的信息;并在不透露您信息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为方便您使用平台其他相关服务,您授权平台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平台其他相关业务提供者,或从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平台达成一致,成为平台“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十、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如果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料、聊天记录进行审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账号封禁、设备封禁、功能封禁的处罚,且通知用户处理结果。
第四十四条 用户理解并同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有权对违法违规的任何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用户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或产生的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和/或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间接损失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损失和费用,全部由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用户可自行停止使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对用户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从事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行为,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仍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第四十七条 用户理解并确认,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病毒侵入等。出现上述情况时,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由此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及合作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第四十八条 本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服务一样,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他人利用用户的资料,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用户下载安装的其他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用户的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服务的正常使用等等。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使用者资料的保护意识,要注意加强密码保护,以免遭致损失和骚扰。
第四十九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会尽全力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以向用户提供持续、稳定、安全、顺畅的服务。但用户理解并同意: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对服务页面进行改版、升级网站系统、增加服务功能等须中断服务的操作时,有权暂时中断服务。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将尽可能在实施以上行为时予以提前公告,并尽可能将影响降低到最小。
第五十条 用户理解并确认,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存在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误导性的、欺骗性的、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信息,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以及伴随该等信息的行为,因此导致的用户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用户理解并确认,湖北养老服务平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十二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依据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或违约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的义务或承诺,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十三条 用户理解并确认,对于“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一)“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向用户免费提供的服务;
(二)在任何情况下,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包括因用户使用“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或第三方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而承担责任(即使“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亦然)。
十二、交易争议处理
第五十四条 交易争议处理途径
您在平台使用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平台调处服务
如您依据平台规范使用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平台的各级运营主体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在平台调处决定作出前,您可选择上述(三)、(四)、(五)、(六)途径(下称“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以中止平台的争议调处服务。
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您理解并同意,在争议调处服务中,平台的客服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争议内容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十三、其他
第五十六条 湖北养老服务平台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湖北养老服务平台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湖北养老服务平台”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湖北养老服务平台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第五十八条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