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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中间人』职业的风险及其应对
     来源:中国社会报      

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但现有养老资源与养老服务需求尚不能自动实现精准匹配,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信息及相关服务,消弭供需间信息不对称的“养老中间人”职业应运而生。“养老中间人”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务、陪同服务、规划服务乃至相关法律服务的从业人员。那么,“养老中间人”职业存在哪些风险,又该如何应对?

“养老中间人”职业的特征

“养老中间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聘用型,他们受聘于养老机构、保险公司等企业,主要职责是销售养老产品(如保险、床位、房产等)。例如,部分养老公司推出了通过介绍客户获得佣金的“养老合伙人”机制。另一类是独立顾问型,他们以自媒体或小团队形式运营,通过测评养老机构、发布推荐内容等方式获取佣金。“养老中间人”职业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服务内容高个性化。“养老中间人”针对老年人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其服务内容和方式因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存在显著不同。

二是网络运作高广泛性。“养老中间人”职业是典型的双边市场,主要依托网络效应,双边用户越大,平台价值越大。使用中介服务的老年人越多,与“养老中间人”合作的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就越多;“养老中间人”掌握的养老资源越多,愿意使用养老中介服务的老年人就越多。“养老中间人”职业高度依赖口碑和人脉的累积,这样才能迅速拓展市场。因此,从业者往往依托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推广。

三是职业功能高适配性。“养老中间人”一方面通过对专业养老机构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陪同服务等信息价值;另一方面,通过掌握较多老年人信息和养老需求,为养老机构提供所需客户资源和服务指导。“养老中间人”促使双方交易达成,帮助老年人规划养老,提高养老资源的使用效率。

“养老中间人”职业的主要风险

在发展过程中,部分“养老中间人”追求短期高额利润实施违法行为,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养老中介服务质量低,存在虚假宣传、欺诈老年人问题。“养老中间人”职业发展迅速,市场准入门槛低。部分新入行者缺乏专业培训,既不了解客户需求也不实地考察养老机构真实情况,未对各类养老信息进行甄别,仅通过大数据技术汇集网络信息后便提供服务,服务内容不专业,甚至容易误导老年人。有些从业者优先推荐佣金较高的养老机构,使得养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导致规范的养老机构资源闲置,老年人却被质次价高的养老机构锁定。有些从业者甚至采取欺诈手段损害老年人权益,如以宣传廉价“养老旅居”等名义,推销售卖天价保健品等养老产品。

另一方面,养老中介服务变相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有的“养老中间人”为获得巨额利润,诱导老年人预付养老机构费用、预购养老房产,变相实施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人非法占有、转移、使用巨额资金,甚至任意挥霍浪费,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明确职业准入标准并实施资质管理。应建立“养老中间人”统一的从业资格认证和准入标准,定期组织“养老中间人”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政策理解能力、服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专业化水平;要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养老中间人”的监督和管理;鼓励成立“养老中间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动从业者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第二,针对不同类型从业者设置分级分类监管措施。企业聘用型“养老中间人”,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其规范养老中介服务内容、相关主体权责及收费标准,细化养老中介服务的行为规则。特别是对于提供养老保险、理财等金融信息服务的“养老中间人”,企业应严格审查其金融服务资质,规范金融中介服务内容。对于独立顾问型“养老中间人”,可根据其高度依赖媒体渠道宣传扩展业务的特征,压实相关平台和媒体机构对其发布内容的审核责任。

第三,完善养老信息披露机制,减少信息差。可利用地区养老服务网,对养老机构的星级、规模、床位数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说明,并加入视频展示、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的真实评价等内容,帮助老年人进行选择。应建立“养老中间人”从业者数据库,公开其资质、服务记录和客户评价,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鼓励形成第三方评估机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中间人”及其推荐的养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形成中介服务质量定性、定量的评估指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强化社会监督效力。

第五,建立健全行业退出机制。将“养老中间人”及“养老中间人”依托机构的信用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制失信人员退出养老中介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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