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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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1 | 机构地址2222 | 某某某 | 2023-09-01 12:22:22 | 申请 |
申请对象 | 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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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 --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表格及样式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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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 政府部门核发 | 不涉及 |
二 | 申请书 | 系统填报 | 不涉及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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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机构向机构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申请。 | 区县级综窗人员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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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条件的子以受理。 | 区县级综窗人员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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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区 )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村料进行补贴神审定 | 区县级综窗人员 |
办理步骤 | 办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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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 | 区县级综窗人员 |
依据名称: |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依据文号: | 鄂民政发〔2015〕16号 |
颁布机关: |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